峰迴路轉,真是峰迴路轉。之前得到份工作,卻非常不願意,之後如自己所願,暫時沒了。在我窮得只剩下五歐之際,「忍辱」跑到中餐館去。還記得那晚下班前收到工資時,我嘆了長長一口氣,心底不知怎的覺得很委屈。經理問︰怎麼了,看到錢發呆?我說,沒,看到這血汗錢有點感慨而已。其實,在那工作除了工資低之外,其他都很不錯。同事對自己很好,特別是那些「廚房佬」。我第二天上班就有幸嘗到大廚哥哥特地為我做的排骨,每次一進廚房就嘻嘻哈哈的,時間倒容易過。客人嘛,唉,能來這地方吃的都不什麼富貴人,但起碼都還有禮貌,偶爾能說說笑。上三天班,就被兩個人問能嫁給他嗎…暈﹗還有位伯伯每次來都會塞點小費給我……(偷笑中)
那幾天的心態就是,我不能沒有這份工作,因為我能否生存就靠它了。所以不斷地要求經理讓我上班,甚至無賴到直接跟他說︰我沒錢,我要上班,我要錢。於是,整個星期的開支都靠這份工作了。
上星期,不想要的那份工作的老闆娘打電話來問我能否上兩天班。縱然心底一百個不願意,我仍爽快地回她︰沒問題呀﹗於是,就這樣,這份工作又回來了。
當初不喜歡這份工作的原因有幾個︰1) 太遠了。每天得走20分鐘去坐30分鐘的車,然後再走15分鐘的路才能到。 1) 車費太貴了。一來一回就得四歐。這真的是個bloody expensive的鬼地方。3) 老闆給的工資不高。雖有提過會加工資,但卻說"按表現決定"。最討厭這種鬼鬼祟祟的行為﹗﹗﹗ 4) 工作的環境是不見天日的倉庫。 5)工作時間是朝十晚六。要知道我過去幾年就一直在逃避這種固定工作時間的工作,來這我怎肯就範呢? 6)去面試後,就直接讓我試工,這沒問題。但第二天卻11點打來,讓我12點上班……就是這六大原因,讓我退卻。(對了,原來我跟老闆/老闆娘是同鄉……世界何其小﹗)
這幾天再上班。我的工作主要是在一個所謂的show room裡接待客人,他們有什麼要的,就幫他們寫下來,交給老闆/老闆娘,讓其他同事去倉庫拿貨,必要時,我也得去幫忙拿貨。工作不是很難,只是要聽懂那些人的irish accent可真讓我頭疼﹗
老闆娘對自己很好。說話很溫柔,交待工作時也很客氣,有空時也會聊聊天,但偶爾忙起來時,也會語氣不好,但從不罵人。今天下午因為太忙了,對我說了點不是很客氣的話,下班時,她竟跟我說︰不好意思,別放心裡,我這人就是急性子。其實你做得比我期望的多。聽了這話,反而是我不好意思。對了,其實這次回去,老闆娘給的工資很高,以時薪算的話,是中餐館的兩倍。雖然一星期只上三天,但我也該滿足了﹗
希望,日子能逐步安穩。雖然從決定來wh的一刻開始,就該有「流離浪蕩」的準備,但兩個月的過山車生活已經夠了。我很累了。讓我休息休息,享受享受吧﹗